在病房里,最让人心悸的声音往往来自监护器的警报声。92岁高龄,因肾衰竭的老人去卫生间,途中心脏骤停。家属赶到后,根据医生的评估,签署了不转入ICU、不进行侵入性抢救、停止急救药物和透析的决定。十多分钟后,老人离世。这一事件引发了不同的解读,有人称之为“通透”,有人则认为是“狠心”。这两种解读反映出人们在面对无法挽回命运时的无力感。
在这个案例中,老人突然心脏骤停,医护人员迅速进行了心肺复苏,并在与家属沟通后,心率和血压一度恢复。然而,心脏的复苏并不代表一切恢复正常,缺氧造成的大脑损伤可能难以逆转。家属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做出拒绝进一步抢救的决定,这表明他们并非一开始就选择放弃,而是在阶段性复苏的基础上做出的选择。
家属拒绝的四项医疗措施各有不同的重要性,转入ICU涉及多种侵入性治疗,急救药物的影响范围也不同。而透析是老人病情的核心支持。在如此短时间内,家属被迫在极为重要的生命选择上进行权衡,而这种环境下理性判断显得尤其困难。
再次看老人92岁、肾衰竭的事实,这一背景下的临床预后数据显示,肾衰竭患者在院内心脏骤停后的生存概率极低。根据相关指南,复苏持续时间越长、患者年纪越大,后果越不乐观。换言之,心跳恢复的机会可能大,但能够保持良好生活质量的人少之又少。家属拒绝的并非是希望,而是为了逃避极小概率带来的巨大痛苦。
在法律层面,近亲属有权在患者无法自主表达时做出医疗决定。家属签署的放弃抢救程序并无不妥,法律并未要求家属在所有情况下必须进行抢救,但在伦理上,这一决定的厚重感需要反思。
重要的一点是,家属所签署的文件是关于不再增补急救措施。在初步的心肺复苏后,医护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急救,并没有人对其表示反对。家属是在意识到老人获救的希望渺茫后,才拒绝进一步治疗,这一区分在伦理上非常重要,因为它显示出家属并非放弃了救治的选择,而是在得知后续风险之后选择不再加大支持。
最后,值得关注的是,安宁疗护在中国已逐步推广,相关政策也在制定中,以回应类似事件的伦理与法律问题。
发表评论